close

在小哈之後,第一次遇到這樣讓我放不下的書。在博客來看完第一章之後,想了快一個星期吧,後來是經過信義誠品時,發現中英版放一起,猶豫了一秒鐘,還是買了英文版。
 
這個世界上大概沒有所謂真正的壞人吧,每個人之於某個人,都可能是好人或是壞人。我認識的第一個人是安娜,她十三歲,拿著把項鍊賣給當鋪的一百多塊錢,她去找律師:「我要雇用你控告我父母,他們剝奪我的身體使用權。」
 
安娜是個DESIGNER BABY,我不知道中文是怎麼翻譯的,但若非她姊姊凱特得了白血病,費茲傑羅一家只有四個人。爸爸布萊恩是個救火員,媽媽莎拉曾經是個律師,老大傑西……(嗯),老二是凱特,安娜老三。
 
安娜出生的時候,媽媽沒有先抱她,而是跟醫生說:小心臍帶,凱特需要臍帶血。凱特需要什麼,安娜就得提供什麼,沒有人問過她願不願意,怕不怕痛,會不會難過。凱特住院她也得跟著去。她想去曲棍球夏令營,媽媽一臉的為難。因為,萬一凱特需要她怎麼辦?在醫院抽骨髓之後,媽媽不能陪在她身邊,因為凱特更需要她。當凱特需要安娜的時候,無論安娜要參加同學的生日會或是有考試,全都要跟著改變──有什麼事比她姊姊的生死更重要的?
 
有一天,安娜偷了凱特的化妝品,凱特罵她是小偷,安娜說,我的血小板可以在妳的血管裡流動,為什麼妳的口紅不能借我擦?
 
有一天,傑西好不容易盼到全家一起出遊,但是媽媽車子才開到門前就對他大喊:叫你爸爸來!凱特流鼻血,一臉是血地坐在車裡。媽媽以前不是說過嗎?看起來總是比事實可怕得多,流鼻血有什麼大不了的?可是當爸媽急著送凱特去醫院的時候,傑西問:那我們可以去了嗎?爸爸看著他的表情好似透明人,什麼也看不見。
 
十三年來,扎了無數次針頭,抽了無數次的血和骨髓,到了現在,凱特需要一顆腎,一顆來自近親血親的腎,這樣才能把排斥性降到最低。這也是安娜第一次,對媽媽說:不,我不願意捐。
 
也許我從未當過母親,我不能理解莎拉如何能如此犧牲安娜卻聲稱她愛她的孩子一樣多。律師問她,當妳獨厚凱特那麼多年,為什麼不能替安娜想一想?她回答:難道你現在要我獨厚安娜嗎?
 
我很難過。覺得爸媽偏心對孩子來說已經是極大的痛苦,更何況這已經不是偏心二字能形容了。莎拉甚至提出和解方案:只要安娜願意捐腎,以後就再也不強迫她做任何捐贈了。(這是天大的恩惠嗎?我真想甩她耳光)
 
沒有人會說:放棄凱特吧!別再試下去了!但是為了凱特而賠上安娜的一生,意義何在?安娜難道不是人嗎?她沒有權利說不嗎?真是愈看愈覺得火大。
 
而這本書的結局,已經悶到讓我流不出淚也說不出話,只能說,一整個的難過哀傷與遺憾交織成一團巨大的哽咽,卡在一個無法言語的地方。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nei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